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的通知
根据《陕西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细则》、《陕西省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管理办法(试行)》和省教育厅、省语委办2014年全省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安排,现就2014年全市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测试对象
大中专院校学生、教师、国家公务员、服务行业人员。
二、时间及地点
2014年4月下旬至5月上旬(具体测试时间另行通知)在延安职业技术学院进行测试。
三、测试内容
陕西省语言文字水平培训测试中心题库提供的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朗读字表、朗读作品、说话内容等。
四、测试程序
1、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测前培训由延安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2、测试开始前在备测室审核被测人员个人信息,被测人抽取试题序号(朗读字表、朗读作品、说话内容),对机测程序进行培训。
3、进入测试室后,先将有效证件交给测试员审验,经测试员确认,方可进行测试。
4、测试录音开始,被测试人先报报名序号、姓名、试题编号等个人基本信息,然后开始朗读字表、朗读作品、说话等内容。
5、测试完毕,经测试员同意后,方可离开测试室。
五、成绩审核及证书办理
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采取计算机打分和人工打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得分,测试全程录音,测试工作结束后,测试成绩汇总名册与录音光盘一并报省语言文字水平培训测试中心进行复听审核,测试成绩以省上复审结果为准。由省语言文字水平培训测试中心最终确认被测人员普通话水平等级并颁发证书。
六、有关要求
1、各县区参加测试人员到所在县区教育局报名并领取辅导资料和学习卡,报名时需持身份证、电子照片(同底色2寸证件照,电子版照片以身份证号码命名),登记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因信息错误导致系统报名失败,后果自负。
2、测试作弊者一经发现将取消本次测试成绩并不得参加下一年测试。
3、延川县报名工作从即日开始至
4、证书补办、变更。根据省语言文字水平培训测试中心规定,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丢失后,从发证之日起算两年之内可申请补办,超过两年需重新参加测试;证书信息变更从发证之日起算20天内逐级申报修改。补办(变更)证书需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寸照片及同底电子照片、网上证书打印件或证书复印件,到所在区县教育局填写补办(变更)申请表,由县教育局统一提交市教育局一并补办,每年3月、9月补办两次。
联 系 人:刘胜平
联系电话:8111613
上一篇:转发《延安市教育局转发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2013年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篇:延川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督查报告